法律确立与制度回应: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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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晓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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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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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项目“单位社会变迁中的城市居民社区认同研究”(2011NCW021);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项目“包头市城乡结合部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研究”(2011NCW015);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学(教改)研究重点项目“‘政校合作模式’下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实践及规范”(JY201101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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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制化已成为社区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和特征,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规制体系不够完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城市社区执法体制不顺,社区管理监督不力.以《居委会组织法》为核心的社区管理法律架构,已远远不能适应多元主体和多元利益存在的社区管理,城市社区管理法律规制应做出积极的制度回应,完善社区自治的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确认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确立政府与社区组织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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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社区管理 法律规制 制度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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