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立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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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津明,魏建新. 关于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立法的思考[J]. 理论与现代化, 2004, 0(2): 5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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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津明 魏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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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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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及其信息向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开的法律制度。行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已经零散地体现在我国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一些地方也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立法还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行政信息公开法》,明确行政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确定行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对行政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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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信息公开 保密 行政信息公开立法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3-1502(2004)02-0057-05 |
Consideration on legislation about making the 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known to the public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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