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环境生态损害及其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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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伟明.浅议环境生态损害及其救济[J].科学咨询,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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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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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佛山市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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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环境是人类可持续展的物质基础,但传统的环境侵权法侧重于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忽视对环境本身的损害救济。为了人类的世代发展和代际环境公平,对环境侵权所造成的生态损害,有必要从立法的层面明确其法律责任,建立并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救济制度,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环境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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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损害 环境生态损害 生态损害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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