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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区别
引用本文:
贺红梅.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区别[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12):28-28.
作者姓名:
贺红梅
摘 要: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关 键 词:
解除劳动合同
除名
法律行为
劳动关系
当事人
订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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