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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论善意取得的法律事实属性
作者姓名:
李瑞
作者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
善意取得行为是一种表示行为,其效力却来自于法律的规定,既不属于法律行为,也不属于事实行为,而是一种准法律行为.同时,由于善意取得在表示内容上的特殊性、行为主体的多方性,应当属于一种特殊的准法律行为.
关 键 词:
善意取得
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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