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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诱惑侦查的价值属性
引用本文:杨志刚.论诱惑侦查的价值属性[J].社会科学研究,2011(5).
作者姓名:杨志刚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重庆,400034
摘    要:诱惑侦查具有风险性与效益性并存的特点;但只要受到合理规制,仍然具有法理正当性。诱惑侦查的风险性表现为可能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可能诱人犯罪、可能会冲击社会信用体系、可能导致警察滥权等;诱惑侦查的效益性表现为可以更为直接地发现犯罪、可以更为有效地防止犯罪的社会危害、可以更加容易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可以更加有效地深挖犯罪、可以更为有效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可以产生额外的预防犯罪的效应;诱惑侦查的法理正当性表现在其包含的侵权行为、在其他情形下可能视为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对尚未真正实施犯罪的对象采取主动性的侦查、可能引起司法伦理困境的欺骗、诱导策略具有一定的容许性。

关 键 词:诱惑侦查  回应型侦查  社会相当性  法理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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