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实行直报制度的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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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许元.工业企业实行直报制度的利弊[J].中国统计,2001(10):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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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许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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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益阳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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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1999年,国家统计局根据抓大放小原则,对工业统计作了重大改革,在全国推行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工业)实行企业直报制度。对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用抽样调查方法代替全面统计方法。通过一年的实践,这一新的统计制度基本可行,有利有弊。一利: 缩小了统计范围,实现了统计工作重点转移。实行企业直报制度后,全面统计范围由原来的乡及乡以上工业缩小到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大大缩小。这样改变了过去大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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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Direct Reporting System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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