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的制度协调(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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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少杰.社会矛盾的制度协调(英文)[J].Social Sciences in China,2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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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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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化解社会矛盾,而社会矛盾的本质与根源是制度矛盾。只有从制度关系着眼才能明确把握社会矛盾的发生与演化,也只有从协调制度关系并且用制度安排来协调社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形成持续稳定的社会秩序。当代中国社会理性化的正式制度同感性化的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矛盾,是广泛存在且难以协调和化解的社会矛盾。中国传统社会用重亲情伦理、重仪式教化的思维方式,认同并确立了一套感性化的礼俗制度,实现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维持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超常稳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既要重视作为文化传统存在的各种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也要借鉴中国古代社会以感性化方式实现制度协调、社会稳定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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