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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代工的EMS不应另建品牌
引用本文:苏明存.从事代工的EMS不应另建品牌[J].经理人,2004(10):4-4.
作者姓名:苏明存
作者单位:伟创力(上海及北中国区) 董事长(Report
摘    要:工业换代的过程中,一些从事代工的电子制造服务(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EMS)供应商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利用客户转移的技术和资金,凝聚实力,开始建立本企业的品牌,来获得更高的利润。这种经验被大陆民族企业普遍认可,并加以推广,其实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EMS供应商建立自有品牌获得更多利润也伴随着其他不确定性。我认为,由于企业的战略以及产业分工的要求,EMS供应商应该不断深耕,为电子制造企业提供更好解决方案,而不应该发展自己的品牌。

关 键 词:EMS  电子制造服务供应商  自有品牌  代工服务  业务外包  OEM  贴牌生产  赢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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