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越非山民、宗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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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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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越一词,最早见于《后汉书·灵帝纪》。该书记载:“丹阳山越贼围太守陈夤,夤击破之。”《资治通鉴》卷五十六引用了这条史料,胡三省注曰:“山越本亦越人,依阻山险,不纳王租,故曰山越。”胡三省的注释,说明山越原属越族,生活于山区,有自己独立的经济生活,不缴纳赋税等特点。山越是越族的后裔,史家并无异义。山越活动的地区仅限于扬州诸郡,陈可畏先生对此论述甚详,本文不再赘言。唐长儒先生在论述山越时,认为“山民”、“山贼”、“山寇”和“宗部”是山越的互称。这种见解,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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