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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的公共性及其原初性
作者姓名:李红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阐释学高等研究院
摘    要:“阐释”本身就是公共形式。阐释对象是公共的,规范也是公共的。阐释的公共性通过“义例”或“体例”的公共性予以呈现。阐释的公共性具有历史性、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相互蕴含性以及社会性表现的虚假性。图书与知识分类对阐释的公共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阐释的公共性总是伴随着阐释的历史性。人类阐释行为的最初形态原本是公共性的。巫师是上古社会公共行为的标本代表。“诗”是最能标识上古社会生存状态的公共性概念。巫师的公共性奠定了诗歌作为人类母语的位置。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中国最初的阐释学同样是事物注经学,在始源之处即体现出鲜明的公共性。上古时期最典型的公共空间是祭祀场所。由鬼神到祭祀、卜筮、居间说话,最后到文化制度兴起、生活的社会秩序达成,均以公共性的祭祀活动为开端,同时以其为主轴而展开。

关 键 词:阐释  公共性  巫师  祭祀  事物注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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