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通情达理可视为中国情理主义道德哲学传统的精神逻辑。在“天—命—性—情—道—教”本体建构中,“性—情”通过通情达理贯通天道和人道:“通情”在己之好恶与他人好恶的理性沟通中形成共同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即“理”。“理”要获得现实性,又需要“达”的实践智慧。“达理”虽呈现为理性形式,但其实际展开中始终以理性和情感的互融为进路。由此,通情达理所展现的精神逻辑为:“理”从“情”出,“情”据“理”而通,“情”通则“理”得,“理”由“情”而“达”,并由此开辟了以克己、爱人和万物一体为核心的中国伦理精神传统。这一传统,为提升人性能力、培育向善的人性情感、促进内在道德与外在伦理有机统一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哲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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