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的应用困境及其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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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有成.元宇宙的应用困境及其法律规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178-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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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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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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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3ZDA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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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元宇宙是一个基于多种数字技术构建的、以数字身份参与的虚实相生甚至以虚运实的数字虚拟社会,其本质在于社会性而非虚拟性。尽管元宇宙已经在娱乐、医疗、教育、工业和法律等领域获得初步应用,但是仍面临法律、伦理和技术的多维困境。从法律上来看,元宇宙的应用可能直接与个人信息保护权、隐私权、著作权等权能形成冲突;从伦理上来看,元宇宙的发展趋势与道德哲学对人之主体性的强调不相兼容;从技术上来看,元宇宙仍面临交互设备差、算法算力弱、经济系统不完善等瓶颈问题。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困境,推动元宇宙应用的良性发展,需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展开法律规制:一是以现实社会为中心,构建一体融合的法律体系,促进现实社会的法律系统与虚拟社会的算法系统之间的跨系统沟通;二是以风险为基础,根据比例原则对元宇宙应用实施从原则上禁止、全流程监管到行业自律的差异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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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元宇宙 非同质化通证 虚拟社会 算法 风险预防 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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