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偿债能力判断规则及其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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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军.公司偿债能力判断规则及其构建[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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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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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与投资保护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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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VHJ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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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偿债能力是影响公司所有权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也是调和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冲突的关键指标。但中国《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在偿债能力判断上并未遵循一致规则。尽管《公司法》为各种股东报偿规定了约束条件,但是这些约束条件并不以公司偿债能力判断为基准。《企业破产法》确立了资债比较法和实际清偿力判断法两种偿债能力标准,但无法适用于股东报偿纠纷案件。《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在偿债能力判断上的脱节应当得到纠正。《公司法》应当引入《企业破产法》的偿债能力判断标准,构建一套兼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资本维持规则和实际清偿力判断法的股东报偿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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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力偿债 股东报偿 资本维持 资产负债比较法 实际清偿力判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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