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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试绎
引用本文: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试绎[J].浙江学刊,2023(6):5-16.
作者姓名:刘晓林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21&ZD19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中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深入揭示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底蕴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可称之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明了中华法治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及其清晰制度表达;中华法治文明的直接载体是中华法系,《唐律疏议》是其精华要素的集中呈现;中华法治文明的发展方向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法治领域的典范,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动力,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提供了智识来源与方法论指引。

关 键 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华法治文明  突出特性  直接载体  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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