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数字身份建构依赖数字关系中的身份划分与建构,关系的形而上地位决定了数字身份的建构形式及展现内容。通过梳理数字身份和自然身份的概念和发展,指出两者都是对于个人信息的集置,但是关系的呈现方式不同。在此基础上,分析数字身份建构的两种关系形态,指出情与理是中西方数字身份的关系形态基础,但并非指示关系在身份建构中的地位,中西方身份建构都注重关系形态的基础性,只是侧重的身份维度不同。数字身份关系形态生成有三重维度:融合关系、互惠关系和多元关系,数字身份关系呈现出内在性、外在性、泛在性和动态性,解释了数字身份所面临的接受性问题以及数字身份对社会关系形成挑战的原因。提出数字身份发展的利弊和以是否维护自然身份作为数字身份发展的限度,并指出数字身份安全的关键在于技术和法律的保障以及使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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