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的法理探析 |
| |
引用本文: | 石慧荣.股票期权的法理探析[J].广东社会科学,2004(1):69-77. |
| |
作者姓名: | 石慧荣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近些年来,我国许多企业,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在搞或准备搞“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经营者持股、职工持股及虚拟期权等。但总体上讲,多数做法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制,而只是一种独特的、中国色彩的、以“持股”为核心的股权激励办法。这些做法不仅与国际上通行的股票期权差距较大,而且有激励乏力、风险过高等缺陷。基于实践的需要,笔者从法学的角度,以民事权利的一般结构对股票期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
关 键 词: | 股票 股权 股票期权 |
文章编号: | 1000-114X(2004)01-0069-09 |
The Stock Option by Legal Theor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