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完善--以审前程序的功能为视角
作者姓名:徐玉彬  艾永强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4
摘    要:审前程序是司法改革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审前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附属性功能受到了重视,但其独立性功能仍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通过对独立性功能的价值分析和正当性研究,可得知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具有相继关系和并立关系.通过对几个国家审前程序立法例的比较,可看出我国在这一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及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性缺陷,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应确立答辩失权制度,建立预审制度,实行审前法官和庭审法官相分离,继续完善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构建多元化的审前程序结案方式等.

关 键 词:审前程序  独立性功能  答辩失权制度  预审制度
文章编号:1672-0040(2005)02-0051-04
修稿时间:2004-12-08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