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规范的评价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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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新汉.论规范的评价论机制[J].学习与探索,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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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新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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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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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认为,如果说概念、判断和推理是认知活动中主体反映客体的主要思维形式,那么规范、价值判断和评价推理就是评价活动中主体反映价值的主要思维形式。这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展开;价值判断的庆开则构成评价推理。因此,规范是评价活动中的“逻辑细胞”,是评价思维形式中最基本的范畴。规范具有与一般的概念相同的属性,即具有认知功能,但它更具有不同于一般概念的特殊属性,并且,规范与规则还有原本和派生涵义之分;规范是社会基本价值观念的凝结;规范在整合价值信息中发挥着自己的特殊作用;规范体系构成主体的评价结构,而主体的评价结构所体现的基本观点则构成了主体世界观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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