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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治理的主体变迁与机制创新——对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的考察与分析
作者单位:;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摘    要:农村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新时期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诸多新变化,涌现出不少新做法。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农村基层治理由传统村(居)支部书记和主任二元主体发展为多元主体,形成治理主体职能分离和党的领导力增强双重结构。农村基层治理主体职能分离后,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党组织、村(居)委会、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站)、经济(联)社、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职责更为明晰,共同协调推进基层治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正由"权力型"政党转为"服务型"政党,农村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基层服务日益专业化、职业化,村(居)经济组织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和网络平台运营监管集体经济,社会组织形成"合力"新机制,发挥"乡贤"等传统政治资源在现代化转型和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的新经验为实现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创新、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思路借鉴。

关 键 词:农村基层治理  动力结构  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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