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及其法律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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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靖雯.环境权及其法律制度设计[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2):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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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靖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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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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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其法律性质是一种全人类对整个环境资源共同共有的用益物权、集体权利。民法并不是保护环境权的最佳选择。环境权的法律保护机制应以宪法的确认为前提、实体法的规定为核心、诉讼法的救济为保障。其中实体法只能以行政法为主 ,诉讼法上建立环境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时代的迫切性和现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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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权 共同共有 用益物权 集体权利 公益诉讼 |
文章编号: | 1672-2035(2004)02-0064-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15日 |
Environmental Rights and Design of Its Legal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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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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