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私营经济剥削问题的几点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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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成磊.关于我国私营经济剥削问题的几点认识[J].江汉论坛,1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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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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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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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私营经济中存在一点剥削并不可怕什么是剥削?从一般意义上讲,剥削就是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剥削,是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相联系的,并相继形成了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三种剥削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作为制度,由于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成为生产资料占有的主体形式而消亡,但剥削现象仍然存在。这种剥削现象可以分为两类: 1.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私营经济中的雇工剥削,即私营企业主利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雇工剩余劳动创造的一部分劳动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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