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创新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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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美林,张景顺.关于全国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创新与建议[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1(6):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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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美林 张景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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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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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计划生育保险试点方案》(国人口发2007]44号),组织天津市东丽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上海市奉贤区等12个市(盟、区)开展计划生育保险试点。2008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到2009年底,各地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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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划生育保险 试点方案 中国保监会 创新 于全 天津市东丽区 内蒙古自治区 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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