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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对象的逻辑与方法的逻辑
作者姓名:张传新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基金项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研项目 
摘    要:正确把握逻辑的研究对象、方法、范围、类型等相关问题的还需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对逻辑本质认识的澄清。一般认为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有效性的理论体系,它不关心思维内容问题。这一观点预设在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分,事实上这是对逻辑的严重误解。人类知识信念具有整体性,逻辑属于信念承诺集合的一部分,并且是其最不愿意放弃的那部分。

关 键 词:逻辑对象  逻辑方法  传统逻辑  经典逻辑  非经典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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