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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枣阳市对宗教团体及场所提出具体要求3月15日,枣阳市民宗局局长李贵明召集宗教团体及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对他们的工作提出八项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严格依法办事。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三是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努力改善自身条件。四是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五是进一步做好对信教群众的团结引导工作。六是积极服务社会。七是坚持爱国爱教,时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八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枣阳市民宗局付宏才、赵云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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