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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纳税人诉讼的权利本原与制度构建
引用本文:闫海,金华.我国纳税人诉讼的权利本原与制度构建[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26-29.
作者姓名:闫海  金华
作者单位:[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2]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辽宁鞍山114001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2009T041)
摘    要:纳税人诉讼是指公民、团体以纳税人的身份,针对行政机关违法支出来源于税收的公共资金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纳税人诉讼有助于加强财政监督力度,防止和控制国家公共资金的流失,建立廉洁、节约型政府。纳税人的权利是税收征收与使用过程的统一,纳税人诉讼是用税监督权的司法化。构建我国纳税人制度应当设立纳税人诉讼的前置程序,明确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举证责任,并通过诉讼费用承担、胜诉奖励激励纳税人积极地参与公益诉讼。

关 键 词:纳税人诉讼  用税监督权  原告资格  受案范围  举证责任

Origin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Litigation Right for Tax-payers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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