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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的公共性与林业的税费改革
引用本文:李岩.林业产业的公共性与林业的税费改革[J].学术交流,2004(4):93-97.
作者姓名:李岩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作为经营森林产业的林业,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正外部效应。税费在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经营林生产费用的补偿,以及在对林业"经营林阶段"正的外部效应的补偿和"采伐林阶段"负的外部效应的矫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林业税费改革要适应林业产业的特征,在符合国家林业产业宏观政策的前提下,同林业体制改革相结合,通过清理、规范收费,完善林业税收体系,建立适应林业产业战略发展要求的税收为主、公共收费为辅的现代林业税费体系。

关 键 词:林业产业  税费改革  公共物品理论  市场机制
文章编号:1000-8284(2004)04-0093-05
修稿时间:2004年2月23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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