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银行存款用假名利息归属起争议
作者姓名:吴剑平
作者单位: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摘    要:黄某以“潘汉年”的假身份证到某农业银行支行存储定期存款6笔,到期后黄某取钱时假身份证被银行发现,被告之违反了存款实名制规定,无法提取本金和利息。黄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银行返还该6笔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一般认为,本金该返还黄某,但对于利息的归属有较大争议,有人认为应该罚没上缴国库,也有人认为应该归黄某。

关 键 词:银行存款  利息  假名  存款实名制  定期存款  农业银行  身份证  潘汉年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