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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代位权制度的功能转变与规范配置
引用本文:万子怡.民法典代位权制度的功能转变与规范配置[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3):67-75.
作者姓名:万子怡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民法典》第537条确立的“直接受偿规则”表明代位权的制度功能已由债的保全转变为债的直接实现。在债的直接实现功能下,代位权应被视为一种请求权。债的实现的功能重定位契合功能主义规制要求,也符合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取向。代位权请求权理论规范配置完备。实体规范上,《民法典》第537条为代位权请求权提供了请求权基础,现有规范也可提炼出代位权请求权的发生、阻却、抗辩等要件。程序规范上,代位权诉讼给付之诉的诉讼定位符合既有程序法理念与司法实践,同时,代位权诉讼得以同代位执行程序有效区别,程序制度设计得到优化。整体而言,代位权债的实现功能的重定位,促进了实体-程序一体化的立法目标的实现。

关 键 词:债权人代位权  直接受偿规则  入库规则  代位权诉讼  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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