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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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宏.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解除[J].广西社会科学,2005(10):7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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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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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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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但是其在现实法律生活中普遍存在。由于第三人的关系,使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关系变得复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和解除效力具有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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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解除主体 解除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5)10-0078-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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