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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未出生胎儿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胡大伟,韩冰.试论未出生胎儿的法律保护[J].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2):19-23.
作者姓名:胡大伟  韩冰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摘    要:未出生胎儿作为人类发展的开端,关怀、尊重他是对人类自身价值的提升,正确认识他的法律地位,为其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既符合人的本性,又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关 键 词:未出生胎儿  法律地位  法律保护
文章编号:1008-889X(2003)02-19-05
修稿时间:2002年11月12

On the Protection of Fetus
Abstract:
Keywords:fetus  legal position  legal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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