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霍有光先生《邬焜先生“信息认识论”质疑》一文的反批评
作者姓名:邬焜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现代科学革命、信息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新形态研究(12BZX02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信息哲学、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的根本转向(11YJA720027)
摘    要:邬焜关于信息本体论的学说早已指明,所有物体的现存结构都是载负信息的物形编码形式,信息场———信息的同化和异化———信息体,这就是信息自在运动的逻辑。在感觉发生时,主客体之间存在着某种能量场的中介联系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的身体感觉是一种宏观感觉现象,而我们主司感觉的神经系统的活动方式却只能是通过神经电脉冲的微观活动过程来实现。这样,在我们对宏观事物的感知和神经系统的微观电脉冲活动之间便应当有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转换过程,而这个转换过程只能由宏观事物所生发出来的微观能量场来作中介。主体是人,不能把主体看作是纯粹的主观性存在。主客体有中介的相互作用必然引起相互的改变。人的认识必然依赖外部信息对主体感官的作用,无论这种外部信息是主动作用于人的感官的,还是通过人的干预和开发之后才作用于人的感官的。物质和信息都各自拥有各自的质和量,当代信息科学和信息哲学提出了信息质的划分和信息量的计算方法,这并不意味着就取消了物质的质和量,就架空和取消了物质。认识的种系发生和个体认识结构的建构都必须以信息凝结为中介,这正是当代生命科学和认知科学所揭示的科学事实。用信息过程解释实践,并不等于用信息代替实践,正如用物质过程解释实践,并不等于用物质代替实践一样。

关 键 词:客观信息  主体与客体  相互作用  直接与间接  实践  信息活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