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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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静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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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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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域,由不同性质的法制和不同传统的法系并存的多法域格局成为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中国法制的一大特色。与联邦制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相比,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更具复杂性。由各法域类推适用国际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是目前我国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可行办法。香港基本法是确立我国区际法律冲突原则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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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域 法律体系 一国两制 特别行政区 区际法律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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