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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资委主体的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控制
引用本文:綦好东,刘凯.基于国资委主体的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控制[J].管理世界,2006(12).
作者姓名:綦好东  刘凯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实施财会监管的运作规程研究”(批准号:03JD790052)的专题成果。
摘    要:<正>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的规定,国资委①作为国有企业②的出资人代表担负着“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职责,并对国有企业财务等实施监督。尽管《暂行条例》赋予国资委如此多的监管职责,但国资委履行其出资人职责时仍然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要求行事,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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