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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论民主政制的正当性
引用本文:林国荣.柏拉图论民主政制的正当性[J].江海学刊,2012(2):123-129.
作者姓名:林国荣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
摘    要:在柏拉图看来,作为哲人的苏格拉底必须服从雅典法律,因为哲人拥有理智,能够认识雅典民主制度下的法律是纯粹理性秩序在人类政治中的体现,雅典城邦及其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分有了善,哲人最大的目标便是追求善而非减损之,所以必须服从城邦法律以促进这一善;另一方面,民主制处于宇宙等级秩序的底端,其正当性是不充分的,雅典城邦的一切活动都难以得到真正善,反而会与追求最高善的行为水火不容。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坚持哲学的生活方式,追求真正的善,这无疑会对民主制的原则构成根本伤害,所以雅典最终判处了苏格拉底死刑,此时,苏格拉底为实现雅典城邦有限的善,愤然赴死:只有死亡方可逃避这一悖论,并使后人对这一冲突达到最清晰的认识。

关 键 词:柏拉图  民主制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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