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的生存空间还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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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蒲艳晖.司法解释的生存空间还有多大[J].社科纵横,2004,19(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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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蒲艳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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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甘肃,兰州,73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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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司法解释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曾经通过法律授予司法机关解释权形成的 ,属于授权性解释 ,起着与法律同等重要的作用 ,是中国法院和法官每天办案的直接依据。随着《立法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工作程序》的颁布 ,法律的解释权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行使 ,而其它形式的法律解释都不复存在。司法解释需要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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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解释 司法解释 解释理由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4)03-007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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