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白毛女》的创作及署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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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歌剧《白毛女》课题组,陆华.歌剧《白毛女》的创作及署名问题[J].中华魂,2011(5):6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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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歌剧《白毛女》课题组 陆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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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5年由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以民间传奇故事《白毛仙姑》为素材,由贺敬之、丁毅执笔编剧,马可、张鲁等作曲的歌剧《白毛女》,以开拓性的思想、艺术成果成为我国民族新歌剧的奠基作品,被载入了我国文学艺术的史册。在此后的60多年间,它不断地被改编成电影、芭蕾舞剧、京剧、川剧、沪剧、越剧、粤剧、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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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白毛女》 集体创作 署名问题 歌剧 艺术学院 传奇故事 艺术成果 文学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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