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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廖成忠,彭敏莉.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5):161-164.
作者姓名:廖成忠  彭敏莉
作者单位:1.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广州,510053
2.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510275;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广州,510000
摘    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循环经济立法。日本循环经济立法是该国自上而下发动的国家推动型立法,采取了基础法、综合法和专门法三个层次的立法模式,这三个层次的法律各有其针对性,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日本不断对相关法律进行立、改、废,使这个法律体系处于不断优化之中。为解决环境资源问题,保持可持续发展,我国急需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可以借鉴日本经验,但应立足本国实际,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基本法、综合法与专项法并存,适时立、改、废,体现可操作性原则。

关 键 词:日本  循环经济立法  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

Japanese Legisl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and Its Enlightenment of China
LIAN Cheng-zhong,PENG Min-li.Japanese Legisl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and Its Enlightenment of China[J].Heilongjiang Social Sciences,2008(5):161-164.
Authors:LIAN Cheng-zhong  PENG Min-l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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