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股东出资有关规定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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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虞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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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杭州,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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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实行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以列举的形式对出资方式进行规定,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争议,比如以非法获得的现金出资的合法性问题、用以出资的实物定性问题以及工业产权出资这一提法稍显狭窄。同时,在有关股东出资责任的主体、适用及归责原则方面也存在着某些缺陷和不足。因此,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完善股东现行出资制度,完备股东的瑕疵责任机制和资本充实责任,借鉴国外先进立法模式,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公司的存续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司立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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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4)10-013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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