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的立法技术——兼论民法典基本原则立法表述中民事活动等概念的取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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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华.论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的立法技术——兼论民法典基本原则立法表述中民事活动等概念的取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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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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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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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34407249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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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典基本原则是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民法典总则应采用科学的立法技术表述其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官方《民法草案》和学者《民法草案》所表述的基本原则既有可取之处,也存在明显的欠缺和不足。对此,需要在检讨欠缺和不足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原则的地位、功能和特点,探求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立法技术的应然要求,并作出我国民法典基本原则表述的立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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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立法表述 立法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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