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权利的焦虑——“积极的人权”与“诚”之为工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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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匡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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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北京,1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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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家与人权的关系是一个不得不加以考虑的问题。以往论者或认为权利可兼容于儒家,或认为其可填补后者思想观念或制度设计上的空白,或认为两者本来在功能上存在相通或对等之处,仅仅是表达方式与关怀重点不同。通常意义上的人权具备防御的性质,保护人免于强权的随意触摸,或许可被称之为消极的权利。但此种人权是现代性的社会治理不断精密化以后才可能产生的某种具有补偿性质的东西。这一伴随社会规训机制的现代化而被凸显出来,并对于儒家来说完全陌生的观念,在实际上也无需被置于同后者对话的语境中。相对于此,我们仍有可能去探寻另一种积极的权利,即某种塑造人格与追求德性的权利。以古希腊所谈论的坦陈真相与儒家之所谓诚的比较为例,这种意义上的权利完全具有与儒家传统对话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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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 儒家 福柯 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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