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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营者到协调人:集体林权改革中政府角色的转换
引用本文:范炜烽.从经营者到协调人:集体林权改革中政府角色的转换[J].江汉论坛,2014(12).
作者姓名:范炜烽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10087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公共资源的产权实现机制研究”,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产权的实现与乡村治理研究”,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江苏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生态补偿中政府协同创新研究——以太湖为例”
摘    要:集体林权改革是我国公共产权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百万林农的切身利益。在集体林权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应该实现从利益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向协调引导者的角色转换。只有在集体林权改革中明确自身的定位,政府才能有效发挥在调解林权纠纷中的主导作用,进而达到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红利"的林权改革目的。

关 键 词:政府角色  政府职能  林权改革  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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