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营者到协调人:集体林权改革中政府角色的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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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炜烽.从经营者到协调人:集体林权改革中政府角色的转换[J].江汉论坛,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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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炜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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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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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公共资源的产权实现机制研究”,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产权的实现与乡村治理研究”,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江苏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生态补偿中政府协同创新研究——以太湖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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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林权改革是我国公共产权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百万林农的切身利益。在集体林权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应该实现从利益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向协调引导者的角色转换。只有在集体林权改革中明确自身的定位,政府才能有效发挥在调解林权纠纷中的主导作用,进而达到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红利"的林权改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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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角色 政府职能 林权改革 公共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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