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中的罪数探讨——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又收受他人财物行为的认定处罚 |
| |
作者姓名: | 侯启舞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
| |
摘 要: |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又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同时达到受贿罪和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时,对其应依何种罪数理论来认定处罚,理论上有如下几种观点牵连犯说、想象竞合犯说、法规竞合说.本文从分析受贿罪与渎职罪的客观构成入手,否定了想象竞合犯说以及牵连犯说.最后,笔者认为,由于受贿罪与渎职罪存在法条上的竞合关系,当上述行为应是法条竞合犯.
|
关 键 词: | 数罪 想象竞合犯 牵连犯 法规竞合犯 |
文章编号: | 1009-4458(2004)03-0109-04 |
修稿时间: | 2004-04-25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