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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中的罪数探讨——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又收受他人财物行为的认定处罚
作者姓名:侯启舞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摘    要: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又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同时达到受贿罪和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时,对其应依何种罪数理论来认定处罚,理论上有如下几种观点牵连犯说、想象竞合犯说、法规竞合说.本文从分析受贿罪与渎职罪的客观构成入手,否定了想象竞合犯说以及牵连犯说.最后,笔者认为,由于受贿罪与渎职罪存在法条上的竞合关系,当上述行为应是法条竞合犯.

关 键 词:数罪  想象竞合犯  牵连犯  法规竞合犯
文章编号:1009-4458(2004)03-0109-04
修稿时间:200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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