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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引用本文:谭辉.重庆市万州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情况的调查与分析[J].老龄问题研究,2006(9):26-33.
作者姓名:谭辉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摘    要:2001年7月20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一)款明确规定: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老龄机构制发的优待证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城区公共汽(电)车、过江索道、载人公共电梯和扶梯。此规定出台后,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万州区各公交线路的公交车先后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了免费优待服务.这对万州区尊老敬老助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在短短4年多时间里,万州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出现多次反复.不时出现公交车拒载老年人、对老年人恶语相向等恶劣情况.老年人认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较好地保障,“优待”成了“受气”.对此意见较大。而万州各公交公司认为对老年人实施免费优待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加重了企业负担,具有较大抵触情绪。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成了一件虽有法规规定但又落实困难的“烫手山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笔者通过调查了解,现对万州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大巴车的基本情况、落实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进行一些分析。

关 键 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万州区  公交车  重庆市  免费  城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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