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集体主义原则的价值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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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以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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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北市委党校!淮北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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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在道德领域似乎有一种被公认的说法,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道德是有层次的,对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用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集体主义原则规范其言行,对广大社会主义劳动者而言只能适应于先公后私的低层次集体主义,而对于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以及三资企业的雇员,则只能用以遵守社会公德为基础的合理的利己主义。似乎作出这种划分的依据是马克思的社会结构层次论,社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人们的价值准则,不同经济结构中的人们应有不同的价值准则。本文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在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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