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点整理程序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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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毛毛.争点整理程序刍论[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4):117-118,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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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毛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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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系,山西,太原,0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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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争点整理程序作为审前准备程序中的子程序,亦是审前准备程序的核心所在。本文作者界定了争点整理程序的概念,并且认为争点有事实争点、证据争点、法律适用争点、攻击与防御方法争点及某些程序争点之分,同时认为争点整理程序的主体应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法官只起组织管理作用,争点确定的效力表现为对法官及当事人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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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争点 争点整理 争点固定 争点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8-8881(2006)04-0117-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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