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近代华北的区域城市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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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澍伟.试论近代华北的区域城市系统[J].天津社会科学,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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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澍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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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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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投影。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不同类型、不同层序城市的地理分布,不但构成了该区域的城市系统,也是该区域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这里述及的区域含两种概念:一是行政管理区划;一是经济活动范围,即“以某个大都市为中心的最大限度的批发、信贷业务网络”。据此,近代华北的区域范围大致应包括直隶河北]、山东、山西及河南四省。关于后一种概念,可参看施坚雅《城市与地方系统的层次》,载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著选译》第9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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