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直接适用的法与国际私法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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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志刚.略论直接适用的法与国际私法的范围[J].学术界,2007(4):2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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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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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广东,广州,5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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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讨论国际私法的范围时,直接适用的法长期处于专用实体规范的掩盖之下,被认为是专用实体规范的另一种称呼或是专用实体规范的一部分.实质上,直接适用的法与专用实体规范是不同的范畴,它可以规范涉外民商事关系,构成国际私法范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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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适用的法 专用实体规范 比较分析 国际私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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