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盛荣法官商榷此协议应属工伤赔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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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辉.与李盛荣法官商榷此协议应属工伤赔偿协议[J].中国劳动,2007(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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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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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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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劳动》杂志在2007年第10期"典型案例"栏目中刊登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李盛荣法官的文章,对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进行了论述。本人认为李法官的部分观点尚有商榷之处,现提出本人观点。要判定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协议的性质。本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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