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失度”与“适度”问题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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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群.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失度”与“适度”问题思考[J].广西社会科学,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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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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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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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屏幕上,大量显示出来的是种种“失度”现象。据此,本文提出应进行“适度”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就如何把握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适度”问题,提出拙见。笔者认为,思考和探索这一问题,对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失度”向“适度”转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应提出进行“适度”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适度”问题,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适度”。据辞书解释,适度是指程度适当。本文由此对适度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界定为:适度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指,有意识地改变“失度”的行政职能结构,行政机构的权力划分,行政机构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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